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行(2000)26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06-15

施行日期:2001-06-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司机因公外出造成交通事故,未构成交通肇事罪,也不属于自杀、酗酒、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应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