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建安办函[2006]60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5-15
施行日期:2006-05-15
时效性:已失效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
按照建设部对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系统的统一安排,请各地将本地区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名单于2006年6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我部质量安全司(请严格按照附表中规定的上报格式,附表在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或工程建设信息网www.cein.gov.cn下载),我部将依此对建设部网站上相关信息予以更新。
联系电话:010-58934542
联 系 人:徐 伟
电子信箱:xuwei@cein.gov.cn
附表: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名单申报表
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