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洛阳市劳动局成立境外就业服务中心的批复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劳社部函(2000)1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0-01-03

施行日期:2000-0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河南省劳动厅:

你厅报送的《河南省劳动厅关于成立洛阳市境外就业服务中心的请示》(豫劳业〔1999〕5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洛阳市劳动局成立境外就业服务中心。

请你厅按照《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劳力字〔1992〕63号)等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与我部国际合作司联系。

2000年1月3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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