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的公告

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第139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4-15

施行日期:2003-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现批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9-2003,自2003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6、3.0.11、3.0.12、3.0.14、4.0.7(2)(4)、4.0.12、6.0.3、6.0.8、6.0.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J29-90同时废止。

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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