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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在招投标过程中所遇到的几个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发布部门: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9-08

施行日期:2003-09-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建设工程在招投标过程中所遇到的几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关于土石方工程

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办建[2001]24号)中关于“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他企业依法分包或者建设单位依法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的规定,没有增项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不能投标或承包其他企业分包或者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土石方工程。

二、关于园林绿化工程

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规定,取得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种规模及类型的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建筑及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其承包工程范围不包括园林绿化工程。

三、建设工程监理问题

现行工程监理资质标准中尚无园林古建筑和城市绿化工程的类别。如工程项目属强制监理范围,园林古建筑工程监理可由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承担,城市绿化工程监理,可由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企业承担。

特此函复。

建设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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