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万州府办发(2003)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3-05
施行日期:2003-03-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管委会,渝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规则》,区政府制定了《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会议制度实施细则》,并经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相关事项,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三月五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会议制度实施细则
区政府全体会议
区政府全体会议由区长召集,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议题由区长或区政府常务会议确定。
一、会议名称: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第XX次全体会议(简称区政府全体会议)。
二、会议任务
(一)部署区政府的重要工作;
(二)讨论通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由区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组成及参会人员
区政府全体会议由区长、副区长、秘书长,区政府组成部门的委(办)主任、各局局长组成。
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区长助理、副秘书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纪检组长列席会议。
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管委会,渝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其他处级工作机构和区级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可邀请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的领导同志,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及主要新闻单位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可根据会议内容,必要时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重点企业董事长、厂长(经理)列席会议。
区政府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作为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四、会务工作
区政府全体会议由区政府秘书长负责组织,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协助。会务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会同有关科室承办,根据区政府的要求,由秘书一科会同有关科室制作会议组织实施方案,并报区政府秘书长审批。实施方案内容:
(一)会议主题;
(二)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范围;
(三)会议日程安排;
(四)会议印发的主要文件、材料及起草等文字材料;
区政府主要领导讲话、《政府工作报告》由区政府研究室负责起草;《万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万州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移民工作报告》等,分别由区计委、区财政局、区移民局等部门负责起草。
(五)会务组织工作分工;
(六)后勤准备和安全保障措施;
(七)会议宣传报道。
五、会议纪律
(一)出(列)席会议人员应是部门(单位)正职领导,如正职领导因故不能出(列)席会议,应向区政府请假,并委托主持工作的副职参加。
(二)会议设迟到席,出(列)席和邀请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按时到会,按指定位置入座,并关闭传呼机和手机。
(三)保管好会议文件、材料,防止丢失和失密。需要收回的会议文件,不得带离会场。
(四)会议期间不会客,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六、宣传报道、会议纪要和督办
(一)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在会议结束后应向新闻单位提出宣传报道重点和要求,重要稿件应送分管领导审稿。
(二)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负责在会议结束后2天内拟写会议纪要,送区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区长或常务副区长签发,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向区委常委通报。
(三)区政府全体会议需要落实的重要决定事项,按区政府办公室督办工作规定的程序办理。
七、会议资料归档
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在会后及时收集汇总会议文件、资料(包括会议通知、出席名单、《签到册》、会议文件、照片、会议记录、纪要等),移交机要科归档。
区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
一、会议名称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第XX次常务会议(简称区政府常务会议)。
二、会议任务
(一)传达和讨论党中央、国务院、重庆市委、市政府和万州区委的重要指示和决定,提出贯彻意见;
(二)讨论决定区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阶段性重要工作;
(三)讨论通过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工作部门,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管委会,渝东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汇报;
(五)讨论决定区政府各部门的机构调整、人员编制和人事任免及奖惩。
三、组成及参会人员
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区人武部部长、秘书长组成。
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区长助理、区政府副秘书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纪检组长,区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区计委、经委、教委、科委、建委、农办、交委、商委、外经委、财政局、移民局、区政府法制办等区政府有关部门,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研究室主要负责人固定列席会议(人事任免和需保密的重大事项除外)。
与议题有关的区级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研究人事任免议题时,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区长助理、副秘书长、监察局长列席。
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必须有会议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出席。
四、议题的提出
(一)区长、副区长、秘书长书面批示提出;
(二)区政府部门、开发区管委会上报后,按办文程序处理并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出;
(三)人事任免议题由区人事局提出。
五、议题的审定
区政府办公室各科(室)收到议题承办单位报送的议题后必须严格审查并按规定程序送审后交秘书一科。秘书一科收集议题送秘书长综合平衡后,由会议主持人审定。
(一)凡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人事任免除外),必须经过以下处理程序:
1、议题承办部门已与议题涉及的单位进行了充分协商,并取得一致或基本一致的意见;
2、需由区政府协调的议题,由分管副区长或委托秘书长、副秘书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召集有关部门协商,并形成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书面意见;如对议题内容有分歧且不能协调一致,应将各方意见和倾向性处理意见一并提交会议。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1、属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
2、应由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的;
3、能由分管副区长与有关副区长研究解决的;
4、有意见分歧而未经充分协商的;
5、会前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
六、议题汇报要求
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由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汇报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内,议题的内容多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不超过20分钟。
七、议题材料准备
议题材料包括:议题报告及简要说明。
(一)议题简要说明包括
议题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议题承办单位与相关部门协商意见和修改采纳情况;对虽经协调仍未达成一致意见,需区政府常务会议裁定的主要问题;简要说明中应如实报告各种不同意见。说明文字控制在800-1200字内,涉及多个部门或内容多的不超过2000字。修改规范性文件,一律采取原条款与修改条款对照表形式,附在说明文字稿之后。
(二)获准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及相关材料由议题承办单位一律用A4纸打印60份,提前3天送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三)附件材料: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第XX次常务会议议题、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固定列席名单、各议题汇报人、列席该议题人员名单。
八、会议准备工作
区政府常务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区政府秘书长负责组织,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协助,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承办,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区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配合。
(一)会场布置。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行财科承办。区政府常务会议一般安排在区政府24楼会议室进行,也可根据会议主持人意见另定会场。
(二)会议通知。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提前一天以上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出(列)席领导、列席单位和新闻单位。
(三)会议签到。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人员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负责签到。根据签到情况及时统计出(列)席人数,报告会议主持人和秘书长。
(四)会议记录、录音,由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行财科安排专人负责。
(五)会场服务。会议工作人员负责安排、引导与会人员进出会扬,处理领导临时交办事项;会议后勤人员保证茶水等供应服务工作。会场照应要做到细心、稳重,不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九、会议纪律
(一)会议设迟到席,出(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人员及邀请单位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列席单位正职领导必须到会,正职领导因故不能列席,必须向区政府请假,并委托主持工作的副职到会。研究人事任免及需保密的重大事项时,列席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带助手。
(二)与会人员按指定位置入座,关闭手机和寻呼机。
(三)会议期间禁止会客和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四)会议决定事项以正式文件或《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第XX次常务会议纪要》为准,没有允许传达的内容,不得扩散。会议文件未经许可,不得带离会场。
十、新闻报道、会议纪要和督办
(一)为推进政务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除研究人事及其他需保密事项外,原则上对外开放,邀请有关新闻单位参加。决定事项中需公开报道的内容,经秘书长审定后公开报道。
(二)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负责草拟会议纪要,送秘书长审签,必要时报会议主持人审签,2天内印发。
(三)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必须坚决执行,无权擅自改变。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按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规定程序办理。
(四)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文件,在文中应注明“经X年X月X日区政府第XX次常务会议通过”,并经秘书长审核后印发。
(五)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报市政府或区委审批的,由议题承办部门按照会议决定拟出报告,送区政府办公室按公文处理程序办理。
(六)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需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人事任免、《政府工作报告》等,由有关部门根据会议决定拟写或修改文稿,经区政府领导审定后报出。
十一、会议资料归档
区政府常务会议资料(议题批件、签到册、会议文件、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纪要等),由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负责收集、整理,移交机要科归档。
区长办公会议
会议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
一、会议名称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第XX次区长办公会议(简称区长办公会议)。
二、会议任务
(一)研究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研究决定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开发区管委会请示或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组成及参会人员
区长办公会议由区长、副区长、秘书长组成。
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区长助理、副秘书长,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研究室和与议题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议题审定
区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根据区长、副区长、秘书长的批示意见登记汇总,按领导批示或文件内容分别轻重缓急提出建议,报秘书长综合平衡后,由会议主持人审定。
五、议题汇报要求
汇报人必须按议题内容简要说明汇报,汇报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内,议题内容多或涉及多个部门的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
六、议题材料准备
议题材料包括:议题报告及简要说明。
(一)议题简要说明包括
议题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议题承办单位与相关部门协商意见和修改采纳情况;对虽经协调仍未达成一致意见,需区长办公会议裁定的主要问题;简要说明中应如实报告各种不同意见。说明文字控制在800-1200字内,涉及多个部门或内容多的不超过2000字。
(二)获准提交区长办公会议审议的议题及相关材料由议题承办单位一律用A4纸打印60份,提前3天送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三)附件材料: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第XX次区长办公会议议题、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固定列席名单、各议题汇报人、列席该议题人员名单。
七、会务工作
区长办公会议一般安排在区政府裙楼会议室进行,也可根据会议主持人意见另定会场。会议由区政府秘书长负责组织,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协助,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承办。
八、会议纪律
1、参加区长办公会议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与议题有关的单位一般应是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如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需向区政府请假,并委托主持工作的副职参加。列席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带助手。
2、会议期间关闭手机和寻呼机,禁止会客和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九、新闻报道、会议纪要和督办
(一)区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中需公开报道的内容,经秘书长审定后公开报道。
(二)区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负责草拟会议纪要,送秘书长审签,必要时报会议主持人审签,2天内印发。
(三)区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必须坚持执行,无权擅自改变。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按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规定程序办理。
(四)区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报市政府或区委审批的,由议题承办部门按照会议决定拟出报告,送区政府办公室按公文处理程序办理。
十、会议资料归档
区长办公会议的资料(议题批件、签到册、会议纪要、记录)等,由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负责收集、整理,移交机要科归档。
全区性工作会议
一、会议方案的审批程序和责任
(一)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由部门承办的专题会议,由牵头承办部门提出会议计划,经区政府秘书长、分管副区长审核后确定。
(二)区政府直接召开的全区性工作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科室承办;部门提出经批准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工作会议,由部门负责组织,区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协助。
(三)组织承办部门应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报经秘书长和有关副秘书长审批。区委规定须报请区委审批的会议,由承办单位按程序呈报。
二、制定会议实施方案
(一)会议主题;
(二)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范围;
(三)会议日程安排;
(四)拟请出席的领导,会议主持人、讲话人;
(五)会议印发的主要文件、材料;
(六)会务组织工作分工;
(七)宣传报道;
(八)安全保障措施及意外事故处置预案。
三、会议组织实施
根据领导批准的会议方案,由区政府秘书长、有关副秘书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会议承办部门的主要领导召开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会议,通报会议方案,明确各单位和个人的分工、要求,落实任务。具体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务工作
1、收集参会人员名单,落实、确认出席会议的领导同志;
2、会场及场外布置;
3、落实工作人员,组织工作人员报到;
4、会议召开前,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二)会议秘书工作
1、准备会议文件及领导同志讲话稿;
2、安排组织新闻报道,准备新闻宣传材料,提出新闻宣传报道要求和重点;
3、会议结束后,录音的整理、文件的制发、领导同志讲话材料印发、编发会议纪要等;
4、负责会议文件的立卷归档。
(三)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
1、草拟、印发会议通知、日程安排等;
2、布置检查会场内外的安全保卫措施(包括消防、交通)和水、电、气供应措施;
3、安排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
4、落实会场服务和会场值守。
区政府专题会议、有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一、议题的确定
区政府专题会议议题由分管副区长确定。区政府有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
二、会务工作
区政府专题会议、有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准备工作由区政府秘书长或联系该项工作的副秘书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组织协调,分别由区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区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参与协办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三、会议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分别由区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区政府、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会议实施方案,并经秘书长或联系该项工作的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审批。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参照全区性工作会议。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