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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督办要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黑市政办字[2003]1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3-12

施行日期:2003-03-12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2003年《政府工作报告》业经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现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督办要点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督办要点工作任务,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安排专人,明确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工作,确保年底前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牵头部门要主动与协办部门沟通,协办部门要及时向牵头部门反馈情况,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反映。

三、牵头部门要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有效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并于6月末前向市政府督办检查室报告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和执行情况,年底前上报完成情况。市政府将继续加大督办检查力度,随时深入实地进行检查、督促,对任务完成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三年三月十二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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