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6年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洪府发[2006]1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4-08

施行日期:2006-04-08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现将《南昌市2006年重点工程项目》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市重点工程项目的管理参照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附:南昌市2006年重点工程项目

二○○六年四月八日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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