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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08)2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3-27

施行日期:2008-03-27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冈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黄冈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

为促进住房建设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强对2009年度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黄冈市住房建设实际,特制定2009年度住房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为重点,加强宏观调控,调整住房结构,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建立起由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组成的满足不同层次居民居住需求的稳定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住房建设目标

根据我市住房抽样调查结果,以及不同收入水平家庭对住房需求总量预测, 2009年度住宅开发建设总投资32 亿元,新建各类结构比例住房354.52万平方米。

(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239.81万平方米;

(二)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5.23万平方米;

(三)建设廉租住房8.48万平方米;

(四)建设其他商品住房71.00万平方米。

三、住房建设结构目标

(一)计划期内,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经济适用房户均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左右,约占全年住房建设计划的10%,廉租房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二)廉租房保障本市双困家庭住房需求,经济适用房保障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商品住房满足中等及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四、住房保障指标

(一)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租金核减,保障面积逐步扩大到12平方米;

(二)对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住房特困家庭,实行实物配租;

(三)通过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改善约4500户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五、住宅品质节能目标

(一)建筑节能:新建住宅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

(二)建筑节地:按照《住宅设计规范》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突出抓好集约和节约用地;

(三)住宅品质:引进和推广绿色建筑、生态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等新理念和新技术,多渠道推进节能型住宅;

(四)住宅环境:住宅小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中心城区不低于30%.

六、住房建设土地供应量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为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根据住房建设总量,确定2009年度住宅建设用地2850亩。

(一)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1960亩;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290亩;

(三)廉租住房建设用地70亩;

(四)其他商品住房建设用地530亩。

七、住房政策与实施措施

(一) 增加土地供应,保障政策性住房建设用地

大力增加和重点保障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切实发挥普通商品住房在住房供应体系中的主导作用。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高效集约的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房地产用地计划,适当提高住房建设的容积率水平,适时适度调整土地供应结构、供应方式和供应时间,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保持合理的住房土地供应总量。

(二)加快政策性住房建设,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扩大廉租住房制度实施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对当年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做到应保尽保。要因地制宜扩大住房保障房源,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收购商品住房、回购经济适用住房和二手房等方式,形成以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为主的多元化保障性房源筹措机制。

加强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建立和落实稳定的住房保障资金筹措渠道。通过财政安排、土地出让净收益、公积金增值收益、国家专项补贴、社会捐赠等途径多渠道地筹集住房保障资金。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资金监管,促进政策性住房建设资金合理、节约使用。

加强政策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强化保障性住房的保障作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各项政策,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制度,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销售过程的监管力度。建立廉租住房入住退住制度,对廉租房住户实行动态管理。

(三)调整住房结构,加大普通商品房供应

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原则,因地制宜搞好住房套型比例控制。适应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城镇居民住房实际水平,合理安排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为主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布局,方便居民工作和生活,并将经济适用房套型结构比例纳入区域综合平衡。

(四)降低住宅能耗成本,发展节能省地住宅

各地要把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作为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切实降低住宅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占用和消耗的“不可再生”资源。一方面应从小区建设和单体建筑着手,提高新建住宅节地节能水平,逐步推动既有住宅的节能改造;要积极采用新型建筑体系,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品质,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努力降低对建筑材料的消耗。另一方面从整体布局上科学制订规划,避免因规划不合理而导致基础设施负荷加大、用地增多和能耗增加,以尽快建立起节约型的住房发展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五)优化小区环境,打造住宅品牌

坚持做好小区综合配套,实现居住环境舒适化。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全方位管理。居住区环境设计建设要以空间形态布置为重点,建筑密度、容积率适当,居住区内交通组织安全、人车分流合理,环境优美怡人,配套设施齐全。全面实施物业服务管理制度,指导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规范管理。

(六)整顿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综合运用土地、金融、规划、税收等手段,特别是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效率和能力,保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土地招、拍、挂中,推行项目捆绑招标,把规划设计条件、户型结构、房屋销售价格等要求纳入招、拍、挂条件中,合理安排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

(七)加强政策引导,完善住房市场信息监测体系

健全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和市场预警预报制度,加强住房市场信息的动态监测与公开发布工作,增强住房市场信息透明度,加快完善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区域市场预警预报研究工作,提高市场分析研究能力。同时,探索建立市场、政府、高校等共同参与的专家咨询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市场研讨会,对市场加以正确引导。

(八)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住房建设计划

建立住房建设计划实施的分级负责制,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增强政策的传递能力和与基层的沟通能力,形成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高政策的执行效率,确保住房建设计划全面落实到位。

附件:黄冈市2009年城镇住房建设计划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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