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印章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乌海政办字(2007)5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7-05

施行日期:2007-07-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中共乌海市委员会老干部局、乌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两单位新印章已刻妥,现予启用,旧印章同时废止。

附件:印模式样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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