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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6年度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3-17

施行日期:2006-03-17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2006年度重点工作》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点工作台帐制度的通知》(鹤政办(2004)80号)要求,于每月5日前,以表格(表格见附件)形式将所承办重点工作的进度、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及预计完成时限报市政府督查室。上报的工作进度内容要具体,要有形象进度,文字要简明扼要,不虚夸、不瞒报。

二00六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反馈表

一、省委、省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

1.落实好对农民的补贴政策。

(1)筹措必要的资金继续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继续对种粮农民实施良种补贴。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3)继续对农户购买大型农机具实行补贴。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

(4)建立财政保障机制,落实好村级经费和村干部报酬。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增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能力。

(1)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建立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1)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2)积极搞好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试点县的农村人口每人每年财政补贴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3)全面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4.切实改善农民出行条件。

(1)搞好农村道路建设改造工作,解决好农村公路有路无桥、路宽桥窄、断头路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2)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切实解决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5.进一步解决环境污染和农民饮水安全问题。

(1)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重点解决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解决重污染及高氟高盐等地区农民安全饮水问题。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6.加快农村沼气建设。

(1)积极扶持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在沼气推广成规模的地区,建设沼气服务站。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2)结合养殖业和沼气发展,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小区。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7.扩大农村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覆盖面。

(1)实施居民20户以上的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切实解决边远地区农民看电视、听广播难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2)建成覆盖全市的农村信息网。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8.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1)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基本技能以及实用技术培训,积极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

(2)认真落实政策,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农民户籍、子女入学等难点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9.做好城镇就业再就业工作。

(1)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做好下刚职工再就业工作。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0.加大困难群体救助和扶贫开发力度。

(1)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对农村特困人口每人每月生活最低补助标准提高到15元。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4)加大扶贫开发投入,积极推动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二、市委、市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见鹤办(2006)10号)

三、王明德常务副市长分管口重点工作

11.热电联供项目确保按计划建成投产,实现向新区供热。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2.完成电厂三期年度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3.积极做好长治?鹤壁?泰安铁路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4.协调支持鹤煤集团加快煤矿改扩建和新建步伐。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5.着手开展电厂四期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6.认真研究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7.积极争取大企业和工业集中区直供电,努力实现市县电价同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8.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吸引市外金融机构贷款,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9.围绕加快城镇化进程,制定完善户籍、土地、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配套改革,加快体制创新,抓好试点示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0.加快推进物流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专业市场和现代物流业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

21.加快推进煤化工产业发展。抓紧开工60万吨甲醇项目。

责任单位:市煤化工产业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

22.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煤矸石和粉煤灰烧结砖等项目建设;加快鹤煤集团矿井水综合利用、煤层气发电建设,浚县生物发电项目建设,努力争取风力发电项目;开工建设鹤煤集团粉煤灰蒸养砖、电厂一期脱硫、同力公司纯低温余热发电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3.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4.积极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5.严格按照规定征收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6.继续深化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7.有步骤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28.加强公务员队伍培训与建设。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29.切实解决好企业经营环境问题。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30.认真研究完善我市招投标工作。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31.探索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四、陈凤喜副市长分管口重点工作

32.浚县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山城污水处理厂、淇滨污水处理厂完成管网配套工程并正式运行。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33.积极推进节约型城市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34.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35.市垃圾处理场基本建成。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36.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快代建项目进度,提高代建水平和质量。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37.抓好老区主干道的改造和净化、绿化和美化,治理占道经营和违章建筑,加强门面房治理。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38.完成市政公用行业改革任务,积极探索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供热等特许经营、市场化运作的路子。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39.搞好城乡一体化镇村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40.开展城区周遍环境治理。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41.搞好山城区、鹤山区居民小区和背街小巷的环境治理。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42.加快推进建材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建材产业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

43.加强新区建设项目施工环境整治。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44.继续抓好新区绿化,进一步打造精品。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45.续建和新建新区城市框架范围内主要道路23条段、19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46.完成二支渠西段及护城河改造,启动二支渠东段建设。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47.全力推动新区规划区内村庄改造,启动新区南部2个小区建设,年内力争完成大赉店、崔庄、郭小屯3个村改造任务的50%.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48.搞好新区居民小区和背街小巷的环境治理。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49.积极做好村委会改居委会工作。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50.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51.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开采的监管和整治,严加限制并督促限期做好生态保护和恢复。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52.做好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提升土地资源效益。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53.搞好城乡一体化市县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54.完成年度教育资源整合任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5.做好盘石头水库移民接收工作。

责任单位:市移民办

56.搞好盘石头水库库区生态建设与综合开发。

责任单位:市盘石头水库建管局

五、马方建副市长分管口重点工作

57.加快推进金属镁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金属镁产业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

58.招商引资到位市外直接投资超过70亿元,力争达到80亿元。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

59.实际利用境外直接投资确保3600万美元,力争超过5000万美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0.对外贸易出口总额达到7000万美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1.认真做好第四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参展工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2.加快推进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汽车零部件产业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

63.淇县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64.认真做好区域内卫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65.加强城市特别是老区空气质量监控治理,确保全年空气质量进入全省优良行列。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66.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67.引导重点企业加快省、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的申报与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8.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银监局

69.各项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5000万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发展银行

70.新增一般性存款6000万元,新增各项贷款1.2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商银行

71.新增一般性存款1亿元,新增各项贷款5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农业银行

72.新增一般性存款1.5亿元,新增各项贷款5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中国银行

73.新增一般性存款2亿元,新增各项贷款2亿元。

责任单位:市建设银行

74.新增各项存款2.9亿元,新增各项贷款2.8亿元。

责任单位:市城市信用社

75.继续推动城市信用社申报城市商业银行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市信用社

76.新增各项存款5亿元,新增各项贷款3.75亿元。

责任单位:省农信社鹤壁市办公室

六、张克强副市长分管口重点工作

77.新老区快速通道确保6月底前竣工通车。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78.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工程,开工建设16个乡镇客运站。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79.推进城市公交车辆公司化运营,加强公交场站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80.建成市货运物流中心。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81.积极探索公交运营特许经营、市场化运作的路子。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82.积极做好山西?鹤壁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83.完成236公里的“村村通”工程,完成26.7公里农村道路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84.大力推进旅游业发展,积极推进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85.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86.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87.完成农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88.进一步整顿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加强医院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89.规范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90.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功能并尽快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91.建立面向中低收入群众的济困门诊或病床。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92.积极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93.积极推进医疗卫生领域的改革。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94.进一步活跃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95.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96.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七、徐合民副市长分管口重点工作

97.切实加强涉农收费和价格管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农监办)

98.以村镇和畜牧龙头企业为单位,规划启动3?5个生态农业园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99.加快推进食品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食品产业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

100.搞好快速通道两侧、淇河两侧、新老区连接带、重点通道、太行山等重点地带的绿化,浚县实现平原绿化高级达标。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101.积极推进农村自来水普及。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02.力争全年实现畜牧业产值40亿元、加工产值50亿元。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103.继续做好劳务输出工作,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04.积极做好养老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05.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06.做好新区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金试点工作,制定和实施新区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金制度,探索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力争使新区实施村庄改造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率达到30%以上。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07.积极做好老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08.扩大农民工参加保险范围。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09.健全慈善组织网络,做好慈善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10.探索农民工大病救助途径。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11.完善特困企业退休人员大病保险与救助工作,扩大救助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12.积极做好信访工作,继续保持信访工作在全省的先进位次,争创全国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113.推进农村流通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114.严格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八、王德周副市长分管口重点工作

115. 加快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纺织服装产业推进小组办公室

116.开展平安县区、平安乡镇等创建活动,确保刑事、治安案件进一步下降。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17.加强命案侦破工作,力争发一破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18.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双降”目标,保持安全生产工作在全省的先进位次。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119.搞好服务,扶持重点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局

120.全面完成工业领域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其他领域国有企业改革。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局

121.扩大市担保中心资本金规模,进一步发挥担保融资作用。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局

九、工业集中区建设工作

122.加快铁西工业集中区建设。

责任单位:淇县政府

123.加快黎阳工业集中区建设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

124.加快钜桥工业集中区建设。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

125.加快金山工业集中区建设。

责任单位:淇滨区政府

126.加快东杨工业集中区建设。

责任单位:淇滨区政府

127.加快石林工业集中区建设。

责任单位:山城区政府

128.加快牟山工业集中区建设。

责任单位:山城区政府

129.加快鹤山区工业项目集中摆放区建设。

责任单位:鹤山区政府

130.加快城北高新技术工业集中区建设。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反馈表

序号

责任 单位

重点工作名称

工作进度

存在问题

总体评价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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