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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3-21
施行日期:2006-03-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白山市、延边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长白山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保证省重点项目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工建设并尽快投入运营,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长白山管理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田学仁 副省长
副组长:李锦斌 副省长
王甫轶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长龙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焦海坤 省发改委主任
魏立昌 省经委主任
张长新 省商务厅副厅长
王化文 省财政厅厅长
赵胜堂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柳 青 省建设厅厅长
张 勇 省交通厅厅长
刘延春 省林业厅厅长
宿 政 省水利厅副厅长
赵锋佩 省体育局局长
王立英 省环保局局长
于国志 省旅游局局长
范 飞 省外办主任
祝业辉 省政府开发办主任
李宝善 省政府经协办主任
石国祥 省长白山管委会主任
袁英华 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行长
狄 升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行长
李安山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行长
梁建刚 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长
傅正辉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行长
王 毅 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行长
林仁和 白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西门顺基 延边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柏广新 省森工集团董事长
冯 军 延边森工集团董事长
魏昭峰 省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霍建军 省旅游投资公司董事长
张 军 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
张丹红 沈阳铁路局驻长春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徐 新 省农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长白山管委会。主任:王甫轶(兼),常务副主任:石国祥(兼)。
长白山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