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荆政办发(2006)1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3-22
施行日期:2006-03-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5)2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市政府同意建立荆州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荆州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 主要职能?
(一)研究拟定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工作措施,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
(二)协调解决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中的问题。?
(三)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
(四)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工作。?
二、成员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国资委,市经委,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技监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林业局,市信息产业局,市行管局,市供销社,市机电协会,市燃化协会,市轻工协会,市纺织协会,荆州供电公司。?
三、会议制度及要求?
(一)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由主持人签发。?
(三)联席会议由市政府联系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副秘书长主持,市发改委主任为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为成员单位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由各成员单位将其名单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承担日常工作)。若因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