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毕署办通[2005]2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3-14

施行日期:2005-03-14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三月十四日

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2004年12月)

艾滋病是全世界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艾滋病的流行,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带来了一定影响。我区自1997年首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地委、行署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强化各级各部门职能,落实防治措施,使全区艾滋病防治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2004年8月,全区共发现感染者293例,发病数退居全省第二位。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仍呈传播较快之势,防治、治疗、关怀、救助等任务仍然相当艰巨。目前,我区防治工作还存在宣传教育不够广泛、疫情监测不够落实、技术力量薄弱,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艾滋病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等问题。为有效遏制我区艾滋病疫情,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艾滋病防治是关系中华民族素质和国家兴亡的大事,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制,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防治目标到位、政策措施到位、职责任务到位,坚决遏制艾滋病在我区蔓延的趋势。

2002年,我区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艾滋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和行动计划,制定了《贵州省毕节地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2--2006年)》及相关文件,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二、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艾滋病预防控制的首要环节。要坚持面向健康人群、面向农村的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机关、学校、社会各界和社会团体的作用。通过健康教育,使群众了解艾滋病传播及预防控制知识,消除对艾滋病的恐惧和对感染者的歧视,教育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预防控制工作,关爱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同时对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进行自重、自爱的宣传教育,启发他们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帮助他们克服困难、主动配合防治工作,不做危害他人、危害社会的事情。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防治艾滋病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即:国家实施艾滋病自愿免费血液初筛检测;对农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群中的艾滋病患者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对艾滋病患者遗孤实行免费就学;对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咨询、筛查和抗病毒药物治疗;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纳入政府救助范围。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党和政府及社会的关怀,形成广泛理解、支持、关爱的社会氛围。

(二)积极推动多部门合作,全方位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为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2002年行署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建立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及《毕节地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性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着力研究和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宣传部门要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要新闻宣传媒体要设置专门栏目,刊播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及公益广告,每周不少于一次。县以上城市要在人群较集中的中心地带悬挂公益广告牌。

教育部门要负责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的要求,安排落实教师和课时;负责研究、制定有关青少年学生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学的政策问题。

公安、司法部门要坚决打击和取缔卖淫嫖娼、吸毒、非法采血活动;执行有关艾滋病管理法规,参与有关调研及防治措施的实施;承担对被收容教育的卖淫嫖娼及被强制戒毒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收容所、看守所和戒毒所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

农业部门要负责开展对农村居民的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做到村村有宣传挂图,户户有宣传手册。

铁路、交通、质监部门要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对旅客的宣传内容。

文化、工商部门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的宣传教育管理,娱乐场所要公开张贴和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品,配合卫生部门、人口与计生部门推广安全套使用。

卫生部门会同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维持治疗和市场营销。我区织金县被国家确定为首批药物维持治疗的试点单位,要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宣传艾滋病的防治知识,加大力度推广使用安全套。

(三)严格控制血源性传播。

为了杜绝因采供血造成经血传染艾滋病,依照《献血法》,加强血液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血站建设、规范血站管理。要认真开展打击非法采供血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要在医疗机构强制推广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做好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毁形,强化对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的消毒管理,强化医疗用血严格检验制度,努力杜绝艾滋病医源性传播。

(四)综合防治,积极推广干预措施。

注射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是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积极开展对注射吸毒、卖淫嫖娼等高危行为的干预,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传播的重要手段。要坚决打击贩卖、吸食毒品和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努力切断经性传播艾滋病的途径。要通过在注射吸毒人员中开展同伴教育、美沙酮维持治疗、清洁针具交换工作,切断因注射吸毒经血液传播艾滋病的途径。

织金县是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要按照国家方案做好综合防治示范工作,认真探索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

三、认真做好疫情监测报告工作

要切实加强我区艾滋病监测网络建设,在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高危人员集中的场所建立监测哨点,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人员,落实必需的经费,确保有效地发现感染者和患者。从今年起,对所有进入戒毒所的收戒人员进行艾滋病监测,逐步扩大对有关娱乐场所的监测。加强监测报告信息网络建设,杜绝瞒报、漏报和迟报疫情。

四、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2003年9月,国务院提出了对艾滋病人和感染者及相关人员实施的“四免一关怀”政策,是我国艾滋病防治最有力的政策措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我区专职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极少,预防和治疗技术力量薄弱,人员素质不高。必须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各级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水平,使之能够承担起艾滋病监测、宣传教育、病人救治等工作。要根据疫情情况,逐步建立完善艾滋病患者收治医疗机构。

五、加大投入力度,保障防治经费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必要的药品采购、健康教育、人员培训、疫情监测、示范区建设、防治能力建设和患者救治的经费。对中央资金项目,要按省、地、县4:2:4的比例安排落实配套经费,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要高度关心防治人员身体健康,努力避免职业暴露感染,各级都要对基层防治人员给予一定津贴和更多关怀。要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行署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因领导不力、工作疏漏、措施不当、隐瞒疫情、玩忽职守,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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