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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5年度小城镇经营管理明星乡镇和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决定

发布部门: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洛政(2006)8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6-05-23

施行日期:2006-05-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2005年,各县(市、区)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小城镇管理、不断优化环境、招商引资、凝聚人气,全市小城镇经营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批明星乡镇和先进集体。为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授予栾川县庙子乡等15个乡镇为小城镇经营管理明星乡镇,宜阳县丰李镇等15个乡镇和偃师市小城镇经营管理办公室等4个单位为先进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乡镇和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学习先进乡镇的经验,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小城镇经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2006年5月23日

附件:2005年度小城镇经营管理明星乡镇和先进单位名单

一、明星乡镇(15个)

栾川县 庙子乡、合峪镇

偃师市 诸葛镇、顾县镇

孟津县 麻屯镇、会盟镇

新安县 北冶乡

宜阳县 柳泉镇、白杨镇

伊川县 水寨镇、酒后乡

汝阳县 付店镇、小店镇

嵩 县 车村镇

洛宁县 上戈镇

二、先进单位(19个)

宜阳县 丰李镇、寻村镇

偃师市 高龙镇、首阳山镇

孟津县 常袋乡

新安县 石井乡、铁门镇

伊川县 吕店乡

汝阳县 上店镇

嵩 县 大章乡、闫庄乡

洛宁县 下峪乡、马店乡

栾川县 三川镇

洛龙区 白马寺镇

偃师市小城镇经营管理办公室

宜阳县小城镇经营管理办公室

栾川县小城镇经营管理办公室

汝阳县小城镇经营管理办公室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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