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云地税二字(2003)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1-24
施行日期:2003-0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