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法律问答

夫妻结婚一年半了,双方都没有外遇和过失行为,夫妻共同财产是住宅,为男性父母买的结婚房间,结婚后买,写上夫妻的名字,想商量的话,房地产纠纷需要怎么判断呢?

2021-04-21 19:03: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婚姻法》的规定,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由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2.在本案中登记结婚时间是04年,集资购房是09年,属于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即使房产证及所有票据都是一方的名字,只要能证明房产是夫妻存续期间购买即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所有票据都写得是男方名字的情况下,男方可以以该房是由其父母出资为由主张为个人财产。因此建议您收集您对购房出资的相关证据,用以证明此房为夫妻共同购买。
  • 一般情况下,双方结婚后如果一方出轨的,并不会影响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夫妻双方在分割房产以及其他财产时,只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是否有患病的一方需要照顾等等,但是出轨只是证明该方存在过错,并且在另一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并不能影响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房产的分割。
    双方如果不能够协商解决的,可以到法院已经进行诉讼解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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