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诉我,我们公司的一名员工婚前怀孕了。由于身体原因,医生要求休息。目前怀孕2个月,未书面请假,未提供请假单、病假单,严重影响公司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能否单方面终止与她的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公司应该如何处理?公司从未遇到过未婚怀孕的情况!请给我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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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等为由,辞退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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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伪造病假条明显属于利用伪造的病假条骗取公司病休假及病假工资的情形,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合理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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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收集证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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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