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法律问答

我的案件民事判决后.如今已经执行期,大家把出租车驾驶员家中具体地址给予给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也去他们家了但是他亲人说他不在家(客观事实他的确在家里.便是不配合)如到这类状况大家该怎摸办,另每一次去实行产生的花费比如车钱应该是人民法院出或是大家出.请给与回应.

2021-07-30 12:59: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结合以往租车经历来看,租车的流程是非常简单的,手续方面也并不繁琐,只不过根据租车公司的规模不同,需要注意的细节还是不少的,尤其是车辆手续、保险等责任归属方面需要注意,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不同的案件收取的费用不一致,可以参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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