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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著作权知识大赛”的通知

2019-05-12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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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关于举办“全国著作权知识大赛”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4-03-01生效日期:2004-03-01发布部门:国家版权局发布文号:国权[2004]4号各

    关于举办“全国著作权知识大赛”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01 生效日期: 2004-03-01 发布部门: 国家版权局
    发布文号: 国权[200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总政版权局:
      为落实《国家版权局2004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做好著作权保护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普及著作权法,提高广大公众的著作权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促进我国新闻出版、文化娱乐、广播影视、网络软件、工艺美术等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国家版权局将在今年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全国著作权知识大赛”系列活动。此活动也是今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部署中“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重要活动之一。
      本次知识大赛由国家版权局主办,中国新闻出版报社承办,中央电视台、搜狐网站协办。以报纸、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开展著作权知识竞赛。其中报纸、网络竞赛由参赛者通过试卷直接答题;电视竞赛分预赛和复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由各省级版权局组织在当地进行,复赛由国家版权局组织在北京进行。
      “全国著作权知识大赛”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规章和国际公约方面的知识,著作权保护制度(立法、司法、行政、社会管理组织),著作权重大历史事件等。
      希望各地版权局加强对本次“全国著作权知识大赛”活动的领导,按照《全国著作权知识大赛活动方案》精心组织、严密设计、狠抓落实,并在活动结束后将本地组织活动的情况上报国家版权局。


    国家版权局
    二OO四年三月一日


    附件:全国著作权知识大赛活动方案
    一、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2.承办单位:中国新闻出版报社
      3.协办单位:中央电视台、搜狐网站
    二、竞赛组委会
      1.组委会名誉主任: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  沈仁干
      2.组委会主任: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主任  孙寿山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  王自强
      中国新闻出版报社总编辑  张芬之
      3.组委会副主任: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  刘 杰
      中国新闻出版报社副总编辑  张秀平
      中央电视台社教节目中心主任  高 峰
      4.组委会秘书长: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  刘杰(兼)
    组委会副秘书长: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信息宣传处副处长  段玉萍
      中国新闻出版报社文化交流中心主任  周崇尚
      搜狐网站副总编  曾伏虎
      5.组委会办公室: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信息宣传处  冯宏声
      中国新闻出版报社  吴京涛
    三、比赛时间、地点
      1.时间:2004年3月上旬至4月26日。
      2.地点:电视大赛的预赛在各省举行,决赛在北京举行。
    四、参赛对象
    报纸、网络竞赛面向社会公众,电视竞赛主要由各地与版权工作相关的版权行政管理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娱乐、软件网络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与版权工作相关的人员参赛。
    五、竞赛方式及组织方法
      (一)著作权知识报纸与网络竞赛:
      1、报纸著作权知识竞赛:试题将于2004年3月10日在中国新闻出版报上刊登(答题卡复印有效,复印后再填写答案),各地版权局可与当地相关报纸联系,可在当地报纸刊登试题(如提前需要试题的,请与国家版权局版权司信息宣传处联系),并组织参赛对象答卷,并于2004年4月10日前将答卷统一寄给组委会,组委会设在中国新闻出版报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55号中国新闻出版报社112房间,邮编:100023)。
    2、网络著作权知识竞赛:竞赛试题将于2004年3月10日在搜狐网站刊登,社会公众通过网络答题后,由搜狐网将答案正确、有效参赛者名单整理后上报组委会。
      3、组委会将从报纸和网络竞赛活动中做出正确、有效答案的参赛者中统一进行抽奖。抽奖仪式在电视决赛时进行,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4、奖项设立:
      一等奖5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20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50名,赠阅全年中国新闻出版报或奖金150元
      (二)著作权知识电视竞赛:
      1、预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组织预赛,并选拔出一支省级代表队(每队三人)到京参加复赛。
    2、复赛分小组赛、半决赛和决赛于2004年4月中旬在北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小组赛:每小组6支队伍,总分前12名的队伍参加半决赛;
    (2)半决赛:半决赛共12支队伍参加,分成两组比赛,每组前三名共6支队伍进入决赛;
    (3)决赛:决赛共6个队参加,第一名一队,第二名两队,最后三支队伍为第三名。
    3.播出:所有在京复赛阶段的比赛均进行录像,最后的决赛实况将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4.奖项设立: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队
      二等奖:2名,奖金6000元/队
      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队
      组织奖:20名,奖金2000元/队(从各地版权局中评出)
    六、联系方式: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信息宣传处联系人:段玉萍、冯宏声
      电话:65264622、65212788
      传真:65280038
    中国新闻出版报社联系人:吴京涛
    电话:010-87326583,13901297083
    E-mail:wjt6868@sohu.com或wjt998@2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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