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人不少于50人;
2、不与已经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范围交叉、重合;
3、能在全国范围代表相关权利人的利益;
4、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章程草案、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和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的办法(以下简称使用费转付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