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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登记在哪里

2019-01-29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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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实践中,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以及财产权利,一般认为这两种权力都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例如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等等。如果著作权要办理登记的,那么著作权转让登记在哪里办理相关事宜呢?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著作权转让登记在哪里

  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作品登记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现公布全国作品登记机关和办理机构名录。

  其中,作品登记机关是国家版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办理机构是部分作品登记机关为方便著作权人,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委托办理作品登记业务的机构。著作权人可以按照《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和各办理机构受理作品登记申请的要求,直接到办理机构(无办理机构的可到登记机关)申请作品登记。各作品登记机关出具的作品登记证书均为国家版权局统一监制,加盖由各登记机关单位名称和作品自愿登记专用章字样组成的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著作权转让登记在哪里

  二、著作权登记的意义

  我国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企业可以依法就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等向各地版权局申请登记,取得版权局颁发的登记证书,作为享有著作权的有效凭证。著作权登记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一)它能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权利归属。作品创作的过程复杂,如委托创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等,这就需要一个法律确认过程,以此减少相关权利纠纷。

  (二)在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诉讼中,原告常常需要拿出原稿、原件、创作行为的证明材料、受让或许可使用的合同等作为权属证据。对一些没有发表或不为人熟知的作品要拿出相关原件或合同相对困难,而著作权登记内容,如著作权证书可起到类似证明作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已将著作权证书作为证据采用。

  (三)著作权登记也能保护权利人的相关经济利益。随着著作权保护意识的提高,使用者在取得授权时,需要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以减少经济风险。在传统的使用作品的领域,人们对作品的认定有一个基本判断。但网络中,常常会出现难以确定权利人的情形,如果取得版权登记证书,问题就容易解决。

  三、著作权转让方式

  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的书面合同”的规定,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作品名称;转让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著作权转让登记所需要的文件

  1、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

  2、合同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转让流程

  提交申请→登记机构查询→登记机构受理→登记人员审查→登记完成

  (三)转让需提供的资料

  1、合同登记申请表并盖章;

  2、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并盖章;

  3、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章;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

  4、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著作权转让登记在哪里的相关内容。综上,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作品登记机关是国家版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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