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著作财产权使用有什么要求

2018-08-27 10: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知识产权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权的经济权利”。作品的使用、收益、处分权。使用作品权是著作财产权中的核心部分。收益、处分权是著作财产权中必不可少的部分,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那么,著作财产权使用有什么要求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著作财产权使用有什么要求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著作权使用有什么要求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必须构成以下四个条件:

著作财产权使用有什么要求

  (一)被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

  (二)使用作品的目的必须是出于非商业用途;

  (三)合理使用不应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以外的其他合法权力;

  (四)合理使用还需尊重被使用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使用作品必须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的出处等。

  二、著作财产权使用权的内容

  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公开表演作品被称为现场表演或直接表演;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被称为机械表演或间接表演,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可能侵犯音乐作品的机械表演权。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权利。

  上述文章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了“著作财产权使用有什么要求”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相信您已经对著作财产权使用有什么要求有了详细的了解,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需要,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110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知识产权律师团,我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