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消息,微软起诉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预装盗版软件一案今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被告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赔偿微软人民币共计461,409元。 2008年10月到11月间,微软所委托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先后在被告位于海淀区中关村海龙大厦、鼎好电子大厦的四家销售门店多次随机购买了12台电脑。经微软公司鉴别认定,上述12台计算机中所安装的Windows XP及Office 2003软件均未经微软公司授权许可,属于盗版软件。 2009年6月8日,微软公司将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构成侵权并具有惯常和持续性,索赔人民币50万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