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因未经许可演出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歌曲,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北京保利紫禁城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称,根据协会与音乐著作人签订的《音乐著作权合同》,有权对涉案歌曲《红星照我去战斗》、《九九艳阳天》等11首作品行使著作权。北京保利紫禁城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10月3日、4日在北京保利剧院主办了两场名为“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中国电影百年怀旧电影名歌名曲音乐会”。在未经许可,未交纳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公开演出了《红星照我去战斗》、《九九艳阳天》等11首协会授权管理的音乐作品。协会在该演唱会举办前后多次与北京保利紫禁城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交涉,要求其履行使用著作权的法律义务,但上述两公司拒不答复。现请求判令北京保利紫禁城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4万余元。
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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