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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接权与著作权区别是什么

2019-02-15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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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知识产权当中,作品创作出来后,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受到法律保护,邻接权就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因而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还是有区别的,那么邻接权与著作权区别是什么?现在,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邻接权与著作权区别是什么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

  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后的作品。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3、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

邻接权与著作权区别

  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二、著作权与邻接权的联系

  从概念可以看出,邻接权是从著作权派生出来的权利,没有著作权就没有邻接权。相反,没有邻接权,著作权的传播和发展就受到一定限制。由此可见,二者紧密相连、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发展。著作权是邻接权产生的前提与基础,而邻接权的产生又完善和发展了著作权。著作权人可以将自己作品许可给他人通过创造性劳动产生邻接权。邻接权权利人行使邻接权时,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三、邻接权的保护期限

  关于邻接权的保护期,《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表演者的人身权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音像制作者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至该作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视节目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节目首次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关于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著作权法》第35条规定,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邻接权与著作权区别的是什么相关内容。综上,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希望我的文章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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