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种不同的保护期是以20年为最低限,按三者的情况分别规定的。
保护期--如果演出实况 没有被录音或录像,则保护期从表演活动发生之年的年底算起20年;
录音制品录制者权保护期--从录音制品录制之年的年底算起20年;
广播者权保护期--从 有关的广播节目开始播出之年的年底算起20年。
在保护期内,表演者、录音制品录制者及广播组织者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向经其许可而利用其专有权的人收取 合理报酬。当然,公约不阻止其成员国提供比20年更长的保护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