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律网网友提问:请问律师,哪些发明创造不能申请专利?
中律网伍怡律师回答: 1) 科学发现; 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 动物和植物的新品种; 5)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物质。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以上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但对于上述的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对符合专利权授予条件的,可依法授予其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