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专利申请审查复审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专利申请审查复审期限是多长时间?
在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专利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复审请求理由不成立,依法驳回复审请求,维持原驳回决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原驳回决定的情形下,复审请求人不服时,可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程序如下:
专利申请被驳回→提出专利申请复审(3个月内)→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前置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驳回决定或撤销驳回决定→驳回不服司法救济程序。
二、专利复审形式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1、复审请求是否属于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请求;
2、复审请求人是否为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复审请求人是否是全部申请人;
3、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是否符合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期限不符合规定的,在有恢复权利请求的情况下,该请求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以及第九十三条有关请求恢复权利的规定;
4、复审请求人是否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和第九十三条规定缴纳复审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费的,在有恢复权利请求的情况下,该请求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以及第九十三条有关请求恢复权利的规定;
5、复审请求书是否符合标准表格规定的格式;
6、复审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请求复审的,是否提交了委托书和写明了委托权限。
以上便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专利申请审查复审期限是多长时间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复审请求不属于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申请决定不服的请求,而是对专利局作出的其他决定或者通知不服的复审请求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