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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质审查中对专利进行检索前的准备

2019-04-30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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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规定,专利实质审查中对专利进行检索前的准备包括:阅读有关文件,核对申请的国际专利分类号,确定检索的技术领域及分析权利要求、确定检索要素。一、阅读有关文件说明书中引证了下面的文件的,审查员在必要时应当找出并阅读这些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规定,专利实质审查中对专利进行检索前的准备包括:阅读有关文件,核对申请的国际专利分类号,确定检索的技术领域及分析权利要求、确定检索要素。

  一、阅读有关文件

  说明书中引证了下面的文件的,审查员在必要时应当找出并阅读这些文件:
  (一)作为申请主题的基础的文件;
  (二)与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关的背景技术文件;
  (三)有助于正确理解申请的主题的文件。

  如果上述文件在专利局内不能得到,而它们对于正确理解和评价申请的主题又是必要的,没有这类文件,审查员不能进行有效的检索,那么审查员应当暂缓进行检索,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这类文件的副本,待收到副本后再进行检索。

  如果说明书中所引证的文件明显与申请的主题没有直接关系,那么审查员可以不予考虑。

  如果申请人提交了外国的检索报告,审查员应当阅读检索报告中引证的文件,尤其要阅读其中对申请的主题的新颖性、创造性有影响的文件。

  二、核对申请的国际专利分类号

  为了更有效地进行检索,审查员应当先确定申请的国际专利分类号(简称分类号)。关于如何确定分类号,适用《指南》中“专利分类”的规定。为此,审查员应当在正确理解申请的主题的基础上,运用分类知识核对分类部门或国际检索单位所给出的分类号。当发现分类号不准确时,应当按照《指南》中“核对申请的国际专利分类号”的规定处理。

  三、确定检索的技术领域

  通常,审查员在申请的主题所属的技术领域中进行检索,必要时应当把检索扩展到功能类似的技术领域。所属技术领域是根据权利要求书中限定的内容来确定的,特别是根据明确指出的那些特定的功能和用途以及相应的具体实施例来确定的。审查员确定的表示发明信息的分类号,就是申请的主题所属的技术领域。功能类似的技术领域是根据申请文件中揭示出的申请的主题所必须具备的本质功能或者用途来确定,而不是只根据申请的主题的名称,或者申请文件中明确指出的特定功能来确定。例如,茶叶搅拌机和混凝土搅拌机属于功能类似的技术,因为搅拌是两者都必须具备的本质功能。同理,切砖机和切饼干机也是功能类似的技术。再如,一件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限定了具有某种结构特征的电缆夹子。如果在电缆夹子所属的技术领域中检索不到相关的文件,应当把检索扩展到有关管夹和其他类似的夹子的技术领域,因为这些夹子具有与电缆夹子类似的本质功能,因此很可能具有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中限定的结构特征。也就是说,进行扩展检索时,对于可能包含有与申请的主题的全部特征或者某些特征相关的内容的文献都应当检索。

  (一)利用机检数据库

  审查员可以用关键词、发明名称、发明人等检索入口在机检数据库中通过计算机检索来确定检索的技术领域。其中利用关键词检索入口来确定检索的技术领域是最主要的方式。

  在正确理解申请的主题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或者几个“关键词”,然后根据确定的“关键词”在机检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和统计分析,例如,对检索得到的文献的分类号进行统计分析,尽可能准确、全面地确定检索的技术领域。采用同样的方法,也可以确定针对前面所述的其他的检索主题应当检索的技术领域。

  (二)利用国际专利分类表

  在利用机检数据库得不到确切的检索技术领域的情况下,审查员可以按照下面的步骤查阅国际专利分类表,确定检索的技术领域:

  1、查阅国际专利分类表每个部开始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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