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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办处与专利代理机构不同

2019-05-01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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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处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批准成立,由当地(

  代办处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批准成立,由当地(省、直辖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直接管理的机构,其工作职能属执行专利法的公务行为。代办处的主要任务是,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做好专利申请文件的受理和专利收费工作,并围绕这一中心任务,开展宣传普及专利法、专利知识,积极为申请人、发明人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工作。

  专利代理机构属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服务机构。

  就办理专利申请而言,代办处是受理专利申请的机构,专利代理机构是代申请人撰写申请文件,递交专利申请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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