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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家粉丝将向白象集团索赔500万

2019-04-22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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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白家粉丝专利维权获重大进展白象仿冒产品在郑州商场撤柜国内最大的方便粉丝企业白家粉丝公开声讨白象集团外观专利恶意侵权、恶意仿冒白家粉丝外包装,全面展开维权行动一事日前取得重大进展,10月初,白象相关侵权产品在郑州市易初莲花超市遭全面撤柜,多米诺骨牌的

  白家粉丝专利维权获重大进展 白象仿冒产品在郑州商场撤柜

  国内最大的方便粉丝企业——白家粉丝公开声讨白象集团外观专利恶意侵权、恶意仿冒白家粉丝外包装,全面展开维权行动一事日前取得重大进展,10月初,白象相关侵权产品在郑州市易初莲花超市遭全面撤柜,多米诺骨牌的效果正在显现,当地众多超市也已经做好撤柜的准备,随时准备将白象产品撤下。白家粉丝怒斥白象集团恶意仿冒其外包装是“强盗行为”,认为白象集团指责白家粉丝“不应该将其侵权行为向媒体公布”是“土匪逻辑”,是丢河南企业和方便面行业的脸,“天下哪有偷了人家的东西还不让人喊捉贼”的道理,白家粉丝同时透露将依法向白象集团索赔500万元。

  据了解,白家粉丝在9月26日向郑州易初莲花超市等11家有白象粉丝销售的超市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停止销售白象侵权产品。易初莲花方面第一时间与白家粉丝进行了联系,澄清了相关情况,表示将马上停止销售白象方便粉丝。随后,10月9日,易初莲花全面将白象方便粉丝下架,下架产品包括“正宗酸辣味”、“辣味肥肠味”、“麻辣烫味”、“砂锅炖鸡”四个口味的四个袋装、四个碗装、两个五连包共计10个产品。此十种产品均是白家目前最畅销产品。另据了解,在郑州世纪联华超市也表示,在已经上架的少量白象产品售罄之后将不再进货。

  据白家粉丝方面介绍,目前已经初步查明白象集团的相关侵权产品于7月底面市,共计四个口味10个单品,首先在8月初于河南郑州、洛阳大举上市,已经进入世纪联华超市、易初莲花超市、华润万家超市、丹尼斯超市以及大商新玛特超市共计12家大型超市门店,同时在当地的多家批发市场亦有销售;在8月底,白象粉丝开始进入山东潍坊市场;9月初,在河北、内蒙古、北京、天津、山西等地也发现白象侵权产品,并有向南方市场流窜的趋势,部分市场亦有零星发现,漫延迅速。

  白家粉丝已于国庆节前将此事向河南省和郑州市工商局、知识产权局提起投诉,并表示如果在河南当地主管部门得不到有效处理和依法保护,白家将向国家工商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投诉。据介绍,白家粉丝已于国庆节期白象集团递达了律师函,目前还没有接到白象集团的回复。在律师函中给白象集团的五日期限将满,白家粉丝将考虑采用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按照《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单项侵权索赔额度可达50万元,以白象目前的侵权行为,白家粉丝方面透露将向白象集团索赔500万元,成为国内方便食品行业最大金额的一宗专利索赔案。

  据了解,白家系列方便粉丝的外包装设计早在2006年8月9日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了食品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07年5月23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0630029653.9,已经颁发专利权证书,白家方便粉丝相关外观设计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依据《专利法》第十一条:“…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以及《专利法》第五十七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白象”集团已经对白家粉丝构成专利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情节相当严重。

  有业内人士表示,白象集团目前急于提升企业赢利能力,却屡屡受挫:一是推出“大骨面”,却陷入“商标门”,被指抢注商标;二是提高产品价格,却被发改委限期整改;三就是推出方便粉丝产品,又急火攻心,铤而走险,完全仿冒白家方便粉丝外包装,涉嫌违反《专利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纵观白象近两年的行为,其急不可耐,急功近利之态实在有失一个大企业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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