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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晓彬:谁该成为中国反垄断第一被告?

2019-05-08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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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互联网积极备战奥运对于互联网而言,奥运无疑是近期最大的一件事。四大门户开始改版,除了调整频道和栏目外,无一例外地中国红成了主色调,中国的互联网一时间成了橙红的海洋,而在两个月前,因为哀悼汶川地震,中国的互联网一色灰黑。黑色和红色标记着2008年是个大

  一互联网积极备战奥运

  对于互联网而言,奥运无疑是近期最大的一件事。

  四大门户开始改版,除了调整频道和栏目外,无一例外地中国红成了主色调,中国的互联网一时间成了橙红的海洋,而在两个月前,因为哀悼汶川地震,中国的互联网一色灰黑。黑色和红色标记着2008年是个大悲大喜的年份。

  搜狐作为奥运赞助商和心疼网(新浪、腾讯网易)的奥运报道联盟之间不免又会来些口水战。新浪、腾讯网易除了组成报道联盟,共享奥运报道资源,还分别和央视、以及海外拥有奥运资源的媒体进行合作。门户争先报道奥运,会是8月份互联网的一道风景。

  而视频直播网站如PPS、PPL、UUSEE也纷纷和央视合作,并均已拿到奥运的直播权。和视频分享类网站相比,网络视频直播往往清晰度较高,而且支持在线观看的用户也较多,而奥运视频的转播权,央视鲜有授权,这对于视频分享网站而言非常不利。至于门户的直播频道并不比专业网站逊色,Qqlive、搜狐P2P、新浪视频直播的用户数字也非常可观。

  网络游戏方面,盛大在最近召开的chinajoy上展示了最近的网游新品《X-乒乓》《超级跑跑》,而久游网尽管在《劲舞团》上遭遇了“低俗化”质疑,旗下的游戏中《劲爆足球》《劲爆篮球》主打的就是体育牌。《街头篮球》作为天联世纪的拳头产品,在奥运期间料想也会推出同步活动。

  北京迎接奥运,为了避免过多的人流量给奥运期间的交通带来压力,除了单双号还鼓励IT企业网上办公,可以说“一切为奥运开路”,不过,网上开店这种网上办公的电子商务模式却遭遇到了“北京网店新规”的困扰:

  二“北京网店新规”困扰电子商务市场

  7月2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从8月1日起,北京地区网店经营者经营前必须先注册营业执照;如超出原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也须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该规定出台后,引发网民的激烈讨论,也引发了专家的质疑。吕伯望是电子商务领域颇具见解的专家,他在该规定出台后,连续撰写博客,认为该规定会扼杀中国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的发展,他认为用现在的行政手段来管理我们的电子商务意味着大多数卖家将不得不向人告贷借来注册资金来进行工商注册,履行一道道繁琐的、长达月余的工商注册、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等手续。而这些对于商户和卖家集中的北京市场,无疑将是巨大的打击。最近(7月18日)得到的消息是——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考察我吉林长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时透露,北京网上开店办执照将在全国推广。

  开虚拟网店办现实的工商执照,未来还有可能交税,无疑,将会大大增加用户网上开店的门槛和成本,别的不说,光是跑工商税务流程就非常异常繁琐冗长,办下执照还要交税,和传统店面几乎没有太大区别。可以想象,如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网上开店办照和缴税,那么网店自身的优势将大打折扣,用户流失将不可避免。吕伯望所担心的阻碍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的发展,也就不难理解了。

  那么,假若该规定正常实施,在每个网店的页面上必须有一个工商部门的认证,才可以正常买卖做生意。而这个认证又是如何实现的呢?一个不见经传的小网站——名索网最近成了人们的焦点。

  名索网提供的服务是以工商数据为基础并通过严格的审核流程对企业提交的信息真实性进行在线验证服务。

  能够拿到含金量极高的工商部门的数据,并提供在线验证服务,看来是和工商部门颇有渊源。一时间名索网成了网店新规讨论中风头浪尖的主角。最近该网站通过“名索博客”发出澄清公告,称部分专家和网友所谓的“北京网店必须悬挂‘名索验证’”的质疑失实。

  “名索验证”是不是网店新规的最大受益者,作为一名普通的网民,我们无法判断事情的真相,但有一点,我们知道:工商部门的数据,和验证服务的资格,绝非一个普通小网站可以轻易拿到手。那么这个网站最近的火爆是否和行政参与电子商务管理有关?这是否违反了8月1日将要执行的另外一部法律:《反垄断法》?

  三《反垄断法》最先惩罚谁?

  《反垄断法》被行内人士称为经济宪法,美国最大的软件公司微软一直饱受其苦,早年因为捆绑IE浏览器险些遭遇分拆的危险,欧盟也因为反垄断对其开了巨额罚单。中国的反垄断法在中国已经酝酿了数年。电信重组让电信产业的垄断基本消除,电信业也赶在奥运年迎来了3G时代。

  曾经的反垄断旗手方兴东博士最近组织了一次专家研讨,永中科技公司总裁曹参、中科院院士倪光南,还有开源推进联盟的袁萌,以及IT一些知名博客。会议中专家交流对反垄断的认识,同时也提到了微软,有专家认为微软应该成为反垄断的第一被告。

  著名学者,国际信息研究所副所长李晓宁则认为,反垄断反对是落后,而不是反进步,反垄断更多应当是反行政垄断,而不应该将矛头瞄准高科技企业。

  李晓宁所说的“行政垄断”在即将实施的《反垄断法》里是一个独立的章节,即第五章: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而企业垄断更多地出现在前三章: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page]

  1 垄断协议是指有竞争关系的企业通过协议控制价格、数量、市场和技术,这种协议在反垄断实施之后,很多企业在签署协议的时候会注意这些条款,大型企业都有法务部和自己的律师,一般很难犯这种低级错误。

  2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主要针对市场中的强势企业。对于支配地位,反垄断法做了如下规定:

  (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对于这些企业,反垄断规定了诸如:“ 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等七个条款。在IT行业和互联网中,大部分行业领先的企业也都是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无论是QQ在即时通讯、阿里巴巴在电子商务、百度在搜索引擎,由于互联网用户数字庞大,而且增值较低,往往是以海量用户支撑着企业发展。因此,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将成为未来IT乃至互联网垄断的一个热点。

  3 经营者集中多为采取合同等方式去控制其他企业,比如控股,当一个企业在“集中”(如股权合并)时拥有其他参与者50%以上的表决权、股份或者资产的时候,就构成了垄断。因此这一条款,更多是发生在企业股权变化和收购并购的时候。

  这个例子在传统行业有一个,即娃哈哈和达能的纠纷。

  达能是一家法国企业,在中国投资控股了很多家饮料企业,他们也是娃哈哈的投资方,现在拥有娃哈哈合资公司51%的股权并拥有哇哈哈哈商标的使用权。

  最初他们在制订合资合同的时候,规定娃哈哈不得生产与达能中国合资公司竞争的产品,而对自身收购行为却没有相应限制条款。

  早期达能在中国的合资公司较少,业务也比较简单,和哇哈哈哈倒也相安无事。但随着达能的扩张和收购,蒙牛,光明,汇源等一批饮料行业的龙头企业都成为达能的合资公司。娃哈哈按照协议就不能生产与他们竞争的产品,也就不能涉足橙汁、牛奶的生产,丧失了很多行业机会。 达能在中国的收购之路并不顺利,控股和收购的企业中,并不都像蒙牛和光明有着不错的效益,乐百氏、正广和、深圳益力效益就不尽如人意,有点甚至还在亏损。另一方面,娃哈哈自身苦心经营了多家非合资公司,效益却还也都不错,而这时达能却提出收购非合资公司,分享对半利润,理由就是达能拥有哇哈哈哈商标的使用权。二者在07年没少打口水仗。

  笔者认为:达能在收购中国饮料企业过程中,一方面将行业龙头企业悉数纳入旗下,有垄断中国饮料业的嫌疑;另一方面,限制合资企业娃哈哈的生产与达能合资公司竞争的产品,也是某种形式的控制行业。

  微软和达能,一个高科技企业、一个传统的饮料企业;一个是通过软件改变人类的跨国企业,另外一个是靠资本控制中国的饮料行业,他们二者,谁更该成为反垄断的第一被告呢?我更倾向于后者。微软虽然很有钱,但却没有控制中国的互联网和软件业,比尔盖茨捐出了自己的全部财产,至少这一点,达能做不到。所以,在我看来达能更应该成为成为中国反垄断第一被告。

  方兴东在10年前凭借反微软垄断一举成名,而今在《反垄断法》即将实施的之际,重提反垄断,在研讨会中,专家多次提到微软公司,看来,10年后的方兴东依然会成为中国反垄断的先行者。10年前,他和学法律的王俊秀并肩坐着,10年后,王老师的身体已经大不如前,方兴东的反垄断搭档换成了的最知名的IT博客:刘兴亮。

  总结:

  8月还没到,可在北京奥运的气氛越来越浓。也由于奥运,8月份北京的发布会也大大减少,很多发布会都被提前到7月,IT和互联网的公关公司也许又无事可做了,有人或许在策划什么奥运公关。笔者建议,8月份还是多看看《反垄断法》和北京的《网店新规》,组织学习下《反垄断法》。奥运之后,中国的互联网热闹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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