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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的种类有哪些

2018-11-0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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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邻接权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权利人的权利。那么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的种类有哪些?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的种类有哪些的有关知识。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但是邻接权又与著作权有很大的区别,邻接权主要是传播其权利人相关作品时的权利。那么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的种类有哪些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相关答案。

  一、什么是邻接权

  邻接权是国际版权法的通用概念。日益增多的国家授权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进行活动的利益,在公开使用作者作品、各种艺术家的演出或向公众播送时事、新闻报道及任何音响或图像方面进行活动的利益。邻接权的主要类别有:表演者禁止他人未经他们同意而对他们的表演进行录音、直接广播或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唱片制作者授权或禁止他人复制他们的唱片和禁止擅自复制的唱片进口发行的权利;广播组织授权或禁止他人转播、录制和复制他们的广播节目的权利。越来越多的国家主要在版权法内适当规定保护上述某些权利或全部权利。有的国家还给予表演者一种精神权利。对任何邻接权的保护不得解释为限制或有损于根据国内版权法和国际公约给予其他邻接权的作者受益的保护。

  二、邻接权的保护期限

  关于邻接权的保护期,《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表演者的人身权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音像制作者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至该作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视节目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节目首次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关于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著作权法》第35条规定,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三、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的种类有哪些

  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

  邻接权毫无疑问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利制度,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什么是知识产权,以及邻接权的保护期限,还介绍了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的种类有哪些。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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