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办公厅《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2005年)》为指导,以整顿和规范软件制作、销售、预装、使用为重点,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大力推行软件正版化工作。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张元英为组长,副秘书长赵涌涛、市版权局局长万常明为副组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慎松、市政府信息化办主任李长春、市版权局副局长夏斌为成员的长春市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版权局,夏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区县(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整顿方案要在2004年11月30日前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和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
要加强使用正版软件的宣传工作,提高单位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护常德、抵制盗版行为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版权部门和信息化工作部门要为使用正版通用软件提供产品目录,介绍各种软件的性能价格,推荐国产优秀办公软件,组织软件企业改善产品服务质量,提供正版货源,为更换正版软件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二)开展摸底自查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计算机软件正版化情况的自查工作。自查的主要内容:本单位本部门现有计算机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有合法的书面授权文件。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全面、准确地摸清情况,如实填写《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自查表》,禁止瞒报、虚报。市直各单位要在12月31日前将《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自查表》统一报送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结束后,市版权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核实。
(三)归口政府采购,完善备查机制
在自查核实的基础上,政府部门需要更换正版软件的,要按照《常德市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向市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经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分别配给。凡国内能够生产供应的,要采购使用国产软件。对不按照规定和标准更换正版软件的,市县两级财政部门一律不得安排经费。对达到固定资产价值的软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市直机关要在2005年6月31日前完成更换正版软件工作,区县(市)要在2005年10月31日前完成更换正版软件工作。
各单位要将计算机软件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购买计算机软件后,必须将合同、许可证等原始凭证存档;准确及时记录计算机软件安装时间、版本和用户;安装软件必须要经过批准并由专门人员安装。
(四)加强督促检查
2005年6月,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对市直各单位使用软件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区县(市)的检查验收工作将在2005年11月进行。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自查表
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项 目种 类数 量(台)备 注
已授权未授权需要购买
系统软件
办公软件
其他软件
设备情况计算机__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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