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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命名首批国家二级福利事业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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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7 00:55
导读: 发文单位:民政部文号:民福函[1994]36号发布日期:1994-12-19执行日期:1994-12-19各

发文单位:民政部

文  号:民福函[1994]36号

发布日期:1994-12-19

执行日期:1994-12-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自1984年“漳州会议”以来,福利事业单位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逐步实现了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福利型向福利经营型、单纯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型的转变。1993年,民政部在部分省市开展福利院等级管理试点的基础上,制定颁发了《国家级福利院评定标准》,在全国普遍开展了达标上等级活动。一年多来,各地福利院在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发扬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精神,满腔热情地为收养、休养人员服务,各项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涌现出了一批院容院貌整洁、基础设施完善、康复医疗设备齐全、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较好、两个效益较高的先进单位。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福利事业单位等级管理活动的深入开展,经国家级福利院评审委员会评审,部务会议审定,民政部决定命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社会福利院等15所福利院为首批国家二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希望全国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福利事业单位的改革力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搞好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前提下,积极挖掘潜力,进一步扩大对社会开放,增强服务功能,提高两个效益,把各类福利院逐步建成: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基础设施、设备完善,管理、服务规范、优质,生活环境优美舒适,康复医疗活动成效显著,自我发展能力较强的新型福利事业单位。

  希望受到命名表彰的国家二级福利事业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深化改革和全面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首批国家二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名单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社会福利院 广东省广州市老人院

  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江苏省常州市德安医院

  辽宁省沈阳市养老院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福建省厦门市社会福利院

  湖南省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安徽省蚌埠市社会福利院

  江苏省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

  辽宁省丹东市社会福利院 四川省内江市资阳精神病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普宁医院

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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