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梁静茹歌曲侵权案一审判决 侵权制作商赔8万元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4-03 00:43
导读: 26日上午,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就梁静茹歌曲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庭依法判决被告安阳飞音电脑数码制作有限公司、销售商朱开强停止相应侵权行为,安阳飞音电脑数码制作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损失8万元。滚石国际诉称其以类似电影

  26日上午,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就梁静茹歌曲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庭依法判决被告安阳飞音电脑数码制作有限公司、销售商朱开强停止相应侵权行为,安阳飞音电脑数码制作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损失8万元。

  滚石国际诉称其以类似电影的方式拍摄、制作了由梁静茹演唱的《勇气》、《我喜欢》等16首音乐视听作品。2007年底,滚石国际工作人员在被告朱开强经营的飞龙音像店发现了外包装标有“梁静茹最优精选集”的盗版光盘,经查系安阳飞音非法复制,遂提起诉讼。

  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论的一个焦点是,滚石国际没有提供进口音像制品相关许可手续,被告因此认为滚石国际不能证明其在我国大陆境内享有对涉案歌曲的著作权。法院认为,光盘包装载明的发行地为滚石公司住所地我国台湾地区,因本案不涉及对该音像制品在我国大陆境内发行权的判定,同时基于我国著作权法仅对内容违法的作品不予保护的理解,原告是否履行进口审批手续不影响证据形式的有效性。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作者的作品创作完成之日就自动取得著作权,而无需履行登记手续或加注版权标记。法院认定原告为涉案歌曲的著作权人,并作出上述判决。

知识产权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200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知识产权律师团,我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梁静茹歌曲侵权案一审判决 侵权制作商赔8万元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知识产权问题
梁静茹歌曲侵权案一审判决 侵权制作商赔8万元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