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原告佛山市南海嘉荣华装饰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何礼强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一案

2019-05-21 05: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知识产权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原告佛山市南海嘉荣华装饰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大金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李帮英被告何礼强,男,汉族,1966年10月6日出生,住佛山市南海区西樵上访村。系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坚能木工机械配件厂业主。案由: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原告佛山市南海嘉荣华装

  原告佛山市南海嘉荣华装饰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大金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李帮英

  被告何礼强 ,男,汉族,1966年10月6日出生,住佛山市南海区西樵上访村。系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坚能木工机械配件厂业主。

  案由: 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原告佛山市南海嘉荣华装饰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何礼强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被告何礼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佛山市南海嘉荣华装饰设备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的封边机。

  二、被告何礼强现存涉嫌侵权产品封边机16台按每台6000元人民币由原告佛山市南海嘉荣华装饰设备有限公司收回。原告佛山市南海嘉荣华装饰设备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1日起分批运走该批封边机,三日内运完。被告何礼强派一名技术人员同原告方技术人员一同在原告处检验该批封边机,经检验完好、合格后,原告佛山市南海嘉荣华装饰设备有限公司按约定价格三日内向被告付款。

  三、 被告何礼强保证以后不再生产、销售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封边机,否则赔偿原告佛山市南海嘉荣华装饰设备有限公司人民币300000元。

  四、被告何礼强赔偿原告佛山市南海嘉荣华装饰设备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0000人民币。

  五、案件受理费、保全费9540元,原告佛山市南海嘉荣华装饰设备有限公司承担4540元,被告何礼强承担5000元。

  以上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知识产权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332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知识产权律师团,我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