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不再使用的,注册人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注销申请书。
2、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不能上缴《商标注册证》的,应说明原因。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注册人。
3、注册人名义已发生变更的,在申请注销时应提供工商登记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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