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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意间卖假货12小超市被起诉商标侵权

2015-04-10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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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3月12日,桐乡法院对一起商标侵权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某副食品商店店主张某因无故不到庭,被法院缺席判决,赔偿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8500元。去年2月,桐乡部分城乡结合部小超市因销售电饭锅、饮水机...

  3月12日,桐乡法院对一起商标侵权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某副食品商店店主张某因无故不到庭,被法院缺席判决,赔偿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8500元。

  去年2月,桐乡部分城乡结合部小超市因销售电饭锅、饮水机等假冒“美的”电器被工商处罚,后美的公司以侵犯商标权为由于今年1月将这12家超市起诉至桐乡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已有11家小超市与美的公司达成和解,并当场赔偿了美的公司经济损失。昨天下午,随着剩余一起案件判决,12件商标侵权系列案件妥善解决。

  “进货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这些事假的……”这已经是张某第四次因商标侵权被告上法庭了,在调解中,他也是很无辜。但为什么小超市商标侵权如此之多,甚至还有多次误入侵权“泥淖”呢?

  一方面可能是商家存在侥幸心理,而品牌意识和法律意识缺乏是主要原因。销售假冒商标产品不仅侵害了注册商标,更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若情节严重,还会受到刑事处罚,这都是损人不利己的事。

  承办法官分析,除了加强法制意识外,增强证据意识尤其重要,这样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可避免因无法提供货品来源的证据,而只能吃哑巴亏的无奈。根据《商标法》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商家也应积极应诉,抓住证明自身清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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