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撤销,是指商标主管机关对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终止其原注册商标权的一种行政制裁手段,撤销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