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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侵权有哪些情形?

2017-11-1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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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商标侵权中也有对驰名商标的侵权,除了一般的侵权行为不能够忽视之外,驰名商标的侵权也是不容忽视的。驰名商标的侵权可能造成的影响力更大,后果可能会更严重。那么在什么情形下就会构成驰名商标的侵权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下面文章,欢迎前来阅读、参考。

  驰名商标侵权即是驰名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驰名商标权人的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驰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驰名商标,损害驰名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我国《商标法》第52条对各种商标侵权行为作了列举性规定,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搜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

  另外,《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对“其他损害”这一弹性条款做出了具体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的行为: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演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这些商标侵权行为针对的是注册商标,当然也适用于注册的驰名商标。但是由于与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还具有其特殊性,而且其经济价值比普通商标更高,因此,侵犯驰名商标权的现象也更突出,侵权行为的种类也更多样。

  除了《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目前明确规定的以上种类外,还存在着其他驰名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包括:

  1、抢注驰名商标。由于驰名商标的公众广泛知晓性,使其自身具备的无形价值极高,然而一些企业有时会忽视商标注册的重要性,因而被人强注。虽然驰名商标非注册也受保护,但是非注册的驰名商标受保护程度明显低于注册商标。即使在被强注后能通过司法程序维护其权利,但其中的费用对企业来说都是不必要的负担。

  2、以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一般公众容易把商标与企业名称联系起来,特别是驰名商标,公众会认为基于驰名商标的成功,其企业名称必然也会与此相联系。这样也会给这类驰名商标侵权者可趁之机。

  3、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鲜事物出现,域名具有唯一性不能重复性,其直接使人联系到该驰名商标,因此这种侵权方式也不断增多。

  4、将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自己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或者在商品的说明书、价目表或者其他文件中附加或使用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图案。

  5、在其他领域使用驰名商标。由于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是扩展到禁止不同类别性质亦不相类似的商品上的使用,因此在其他领域使用驰名商标也构成驰名商标侵权。

  以上文章内容就是对驰名商标侵权的情形的详细解答。通过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以知道。除一般的商标侵权之外,还有五个情形下会构成驰名商标的侵权行为,分别是有抢注驰名商标、以驰名商标作为企业的名称、以驰名商标来作为域名、将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自己的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使用,又或者是在商品说明书等文件中使用与驰名商标近似或相同的图案等、还有就是在其他领域使用驰名商标的行为。希望上述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它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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