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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中生有酿苦果 偷鸡不成蚀把米——乌鲁木齐市两起冒充注册商标案件管窥

2014-11-0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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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俗话说,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商标明明没有注册,却硬要加上注册标记,这不是蒙人吗?蒙人、害人,最终会害了自己。8月下旬,记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采访时,了解到这样两起案件。乌鲁木...

  俗话说,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商标明明没有注册,却硬要加上注册标记,这不是蒙人吗?蒙人、害人,最终会害了自己。8月下旬,记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采访时,了解到这样两起案件。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有名个体经营者,叫李建宁。2013年年初,李建宁领取营业执照,开办了一家纸品厂,企业的字号叫牵手缘,生产生活用纸。

  “其实这名经营者的商标意识挺强的。他开办的企业叫牵手缘纸品厂,他申请注册的商标也叫牵手缘。只可惜,他的注册申请被驳回了。”水磨沟区工商局商广科科长于桂莉向记者介绍道。

  据了解,李建宁申请注册牵手缘商标的时间为2011年7月,但未核准注册,因为该商标与知名商标牵手近似。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李建宁不甘心,舍不得放弃。他灵机一动,决定我行我素,仍然使用牵手缘商标,并且,还要为该商标加上注册标记。很快,乌鲁木齐的消费者在市面上看到了大量有注册商标标记的牵手缘牌生活用纸。

  今年1月16日,水磨沟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发现了这个问题,并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发现,李建宁在未获得牵手缘商标注册的情况下,在自己生产的生活用纸包装袋上的汉字牵手缘及其拼音的右上角使用注册商标标记?。该品牌的生活用纸规格众多,至被查获时,销售金额超过30万元。

  水磨沟区工商局认为,李建宁用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于是作出罚款4.9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罚款已经到账。”于桂莉告诉记者。

  另一起冒充注册商标的案件发生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今年1月15日,新市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一家名叫大众串串香的火锅店检查时,发现该店的招牌、餐桌、店堂展板及冷藏柜柜体上印有大众串串香图形商标,其中嵌套“大众”二字的经典繁方篆字体。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2013年10月,该店店主从四川成都大唐盛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取得授权书,将大唐盛世公司的大众串串香图形商标作为该店的字号名称使用。开业后,该店在其经营场所招牌及餐桌、店堂展板、冷藏柜柜体上均使用印有大众串串香图形文字的组合商标(注:实际上图形中并无常见的“大众”二字,取而代之的是“大众”二字的经典繁方篆字体),并在该商标的右上角标注注册商标标记?。

  事情至此已经很清楚了:该店获授权使用的是大众串串香图形商标,但其使用的并不是这件商标,而是经嵌套“大众”二字的经典繁方篆字体的图形文字组合商标,并给这个未注册商标加上注册标记。纯图形商标与图形文字组合商标并不是一回事,不同的字体更使这两件商标区别巨大。显然,该店存在用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后经核实,该店开业以来的营业额为26.8万元。按《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新市区工商局对该店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其实,没有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用,只要不侵犯别人的在先权利。硬要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无非是想吸引眼球,博得消费者的认可。但是,一旦被查获并受到处罚,偷鸡不成蚀把米,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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