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我厂/ 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 类商品/服务上的商标,已经商标局核准注册,证号。依照《》第27条规定,现对 厂/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使用在第 类商品/服务上的第号商标刊登于年月日第期《》,有争议,请你会予以裁定。理由如下: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联系人 电话(章戳)邮政编码□□□□□□ 年月日评审费:代理人名称代理人地址联系人电话 (章戳)邮政编码□□□□□□ 年月日注:附送副本1份,证据 件,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