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的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或者居住地;
2.申请人的国籍;
3.布图设计的名称;
4.布图设计创作者的姓名或者名称;
5.布图设计的创作完成日期;
6.该布图设计所用于的集成电路的分类;
7.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申请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8.布图设计有条例第十七条所述商业利用行为的,该行为的发生日;
9.布图设计登记申请有保密信息的,含有该保密信息的图层的复耕件或者图样页码编号及总页数;
10.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
11.申请文件清单;
12.附加文件及样品清单;
13.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请求书及其他布图设计相关表格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ipo.gov.cn中的专题信息专栏下载。依据指引:
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见本书第716页)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9月18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
第十三条申请表
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应当写明下列各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或者居住地;
(二)申请人的国籍;
(三)布图设计的名称;
(四)布图设计创作者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布图设计的创作完成日期;
(六)该布图设计所用于的集成电路的分类;
(七)中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申请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八)布图设计有条例第十七条所述商业利用行为的,该行为的发生日;
(九)布图设计登记申请有保密信息的,舍有该保密信息的图层的复制件或者图样页码编号及总页数;
(十)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
(十一)申请文件清单;
(十二)附加文件及样品清单;
(十三)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