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创作的布图设计专有权归谁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2001年4月2日 国务院令发布)
第十一条受委托创作的布图设计,其专有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约定;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其专有权由受托人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