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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2021-12-01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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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转让协议注意查看转让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清楚,比如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等。查看违约责任是否明显不公平等,可以进行公证的尽量公证或者找见证人见证。注意审查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否违法。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专利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受让人取得专利权人地位,转让人丧失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专利权受让方承担。另外,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实施专利的,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应当停止实施。

  专利可以转让,让与人和受让人应当就专利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

  1、转让专利应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到受让人。

  2、受让人必须是为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专利,而不是为垄断技术而获取专利。

  3、专利让与人要保证受让人获得技术知识,民法典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从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者在专利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许可与让与人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6、专利权人在专利转让前已实施了发明创造,在转让合同成立后,应停止实施(有约定的按约定)该发明创造。

  7、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前,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非专利转让合同,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后仍然有效。

专利转让合同

  二、专利权转让合同

  鉴于: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专利权转让、技术内容、成果权益、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签约方

  甲方(受让方):_________

  乙方(让与方):_________

  第二条 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第三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四条 项目名称(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名称全称):_________

  第五条 专利状况

  5.1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技术属于: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5.2 专利权人:_________

  5.3 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

  5.4 专利授权日:_________

  5.5 专利号:_________

  5.6 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5.7 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___年。

  第六条 专利有效保证

  6.1 让与方保证上述第五条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其转让的专利权的合法有效性。

  6.2 让与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撤消、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专利实施情况

  7.1 让与方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范围、方式):_________

  7.2 让与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状况(时间、范围、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 原专利实施许可的履行

  8.1 受让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合同的履行,并接受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让与方的权利与义务;

  8.2 让与人保证已经将本专利权的转让告知原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

  第九条 专利技术资料

  9.1 资料内容:_________

  9.2 交付时间:_________

  9.3 交付地点:_________

  9.4 交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0.1 本合同费用总额为_________元。

  10.2 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方式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_________;

  (4)其他计算方式:_________。

  11.2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12.1 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12.2 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申请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名词解释

  为避免签约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签约方对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内容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及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_________

  第十四条 补充约定

  14.1 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

  14.2 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___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15.1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签约各方签字盖章后,由_________负责办理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登记和公告事宜。

  15.2 本合同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公告日为合同生效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三、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呢?

  1、对于“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还是“转让行为”的生效条件,意见不甚统一。

  一种观点认为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未经登记和公告,该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具有任何约束力;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根据“合同自由”原则,该转让合同有效,但未经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的转让不生效,即该专利权并不发生实际的移转,合同受让方并不能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但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仍有约束力,违约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专利法对此规定得不明确,这两种看法均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无论采用哪种观点都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如果不经过登记和公告,专利权不会发生真正的移转,受让方也不可能真正享有专利权。这一点,专利权转让的当事人(尤其是受让方)应特别予以注意。

  2、由于登记和公告并列成为转让生效的条件,而实践中公告又往往滞后于登记,则在当事人履行了登记手续后,在尚未公告前,仍不能发生专利权的转移。

  针对这两个问题,经过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正后的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从而明确了:登记是专利权转让生效的条件。经过登记后,专利权即发生移转。而公告则是为方便公众了解专利权的状态所进行的工作,对于权利的转让不具有效力。当然,公众还可以查阅有关登记薄以及时了解专利权的法律状态。

  当然想要专利权转让合同生效也是有一些注意事项的。

  就专利权的转让,原专利法第10条已经做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这就首先要求了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如果没有订立合同或者采用口头或其他非书面形式的合同,则转让无效。

  其次,该条还要求转让合同应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否则转让也是无效的。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专利权是由国家的专利行政部门经过审查而批准的,其授予经过了登记和公告。

  同时,专利权的法律状态不仅涉及转让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也影响到公众的利益,其变动应当以公示的方式告知公众。实践中,一些人认为只要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受让方就自然而然地享有了专利权,而到专利局登记只不过是一种备案,可有可无,这种观点是十分错误的,会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也会给当事人 (尤其是受让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所以,单纯的在口头上达成的合同协议是无法生效的,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法律规定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去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才能够真正的生效,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公告比登记要滞后,所以受让方在转让生效条件方面更加得注重。

  想必在您细心的阅读完以上全文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的掌握了关于专利转让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知识。以上便是为您详细整理的有关关于专利转让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知识。若你还有其它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欢迎来咨询律师。期待你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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