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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国务院付酬标准

2022-01-07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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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著作权所有人来说,在现在这个丰富的世界,是会有人使用他的著作权的,那么就需要支付给他相应的报酬,那么著作权国务院付酬标准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著作权国务院付酬标准

  1.一般情况下,《规定》确定的付酬标准是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约定著作权使用费的依据;

  2.报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规定》的付酬标准是强制性的;

  3.不签订合同或合同没有具体约定付酬标准的,则必须执行《规定》的付酬标准;

  4.通过行政手段大量印刷发行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规划教材、学习用书等,不适用版税付酬方式,且印数稿酬只能按照第八条的规定计算;

  5.除上述2、4两种情况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低于或高于《规定》的付酬标准的,《规定》不予禁止。

 著作权国务院付酬标准

  二、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

  三、著作权注意事项

  1.文档内有图文的作品,先按照文字作品登记一次保护文字内容,再按照美术或摄影(根据具体图片来看)作品登记一次保护图片内容

  2.著作权人为多人(两人及以上)的,证明材料里需要上传两个人的合作协议,私人聊天记录不能作为材料佐证;

  3.著作权人姓名与作品署名不一致的,在作品介绍中说明一下情况,或者增加一个声明来确认身份一致;

  4.为公司创作或者与公司、机构等相关联的作品,存在权属不清的情况,要提交授权协议等证明材料;

  5.录制好的音频文件按照音乐作品登记,曲谱按照音乐类型登记,歌词按照文字作品登记(不要求一定要拆分开登记,根据实际情况和版权保护的需求操作即可。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著作权国务院付酬标准的相关内容,在给著作权人支付酬劳的时候,国务院是制定了相关的规定进行规范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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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规定》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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