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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2021-08-05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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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国,如果想要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的批发和零售等业务的,需要办理相关的资质和证件,需要依法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对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可能很多人不太了解,那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1、凡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须具备相应条件并向本局提交有关材料: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

  3、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申请(书面)材料(统一用16开纸打印或书写)。

  4、办证室接到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经初审无误后,予以受理。有关科室按照证件审批承诺时限完成证件办理工作。

  5、申请办证人于办证时限期满后可向办证室查询办理情况。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二、未成年人可以出版小说吗享有著作权吗

  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著作权是一项公民权利,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均可依法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影、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该未成年人是作品的作者,因此依法享有著作权。

  三、非法出版行为有哪些

  1、明知出版物中载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而予以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传播的,依照《刑法》规定的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2、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规定的侮辱罪或者诽镑罪分别定罪处罚。⑶出版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的作品,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规定的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定罪处罚。

  3、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4、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达到定罪标准的,依照《刑法》规定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5、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出版淫秽书刊的;为他人提供版号,出版淫秽音像制品的,依照《刑法》规定的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定罪处罚。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刊号的,依照《刑法》规定的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6、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7、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8、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他人实施2、5、6、7、8项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对该出版单位应当以共犯论处。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的内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需要遵守相关的程序,简单来说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办证等流程,申请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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