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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商标无效的法律程序主要是什么

2021-07-19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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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商标一般情况下是需要自己去申请的,而且商标会有一个期限,有了商标之后,自己还可以转让给其他人,那么在商标无效之后,这个法律程序是如何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宣布宣布无效的法律程序主要是什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宣布商标无效的法律程序主要是什么

商标局依据以下程序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

一是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二是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三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复审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四是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宣布商标无效的法律程序主要是什么

二、如何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无效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任何人或者单位发现注册商标有违反商标法规定的,都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三、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般来说,如果需要宣布商标无效的话,那么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这个一般来说在申请的时候是不符合商标的制作过程,并不是所有的商标在申请之后都会被通过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宣布商标无效的法律程序主要是什么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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